原標題:禁止野外用火 95人已被查處
2月24日,省公安廳發佈消息,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災發生,我省全面禁止燒荒開墾、焚香祭祀等野外非法用火行為,入春以來已經查處非法用火案86起,處罰95人。
入春以來,我省降雨偏少,天乾物燥,氣温陡升,火險等級明顯提高,森林防火形勢十分嚴峻。全省各級森林公安機關迅速組織開展“崑崙-護綠”春季集中行動,嚴厲打擊一切違章用火行為,目前已經排查重點區域1958處。
2月22日,省森林公安局發佈通告,全面禁止一切野外非法用火行為。一是嚴禁農事非法用火行為,包括在林緣、林內燒田埂、燒雜草、燒秸稈、燒灰積肥、燒垃圾、燒荒開墾等行為。二是嚴禁祭祀用火行為,包括在林緣、林內焚燒紙錢、上燈點地、焚香祭祀等行為。三是嚴禁生產違規用火行為,包括在林區採石採礦、架電作業、修路施工等經營活動中,沒有制定防火預案和相應處置措施的行為。四是嚴禁野外生活用火行為,包括在林區、保護區、旅遊景區吸煙、燃篝火、燒烤、野炊和燃放花炮、放孔明燈等行為。五是嚴禁故意縱火行為。
同時,森林公安將依法嚴厲打擊野外非法用火違法犯罪行為,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從重給予處罰。對因故意放火或野外用火造成火災,以及拒絕、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構成犯罪的,將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;對未成年人、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非法野外用火造成損害的,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。
省森林公安局還公佈了全省森林公安機關舉報電話,歡迎廣大人民羣眾積極舉報野外違規用火線索,警方為舉報者嚴格保密。其中,省森林公安局舉報電話為0351-4124059,太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舉報電話為0351-3981955。(記者 劉友旺)